全國
近年來,國家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可謂是愈來愈發(fā)重視,已經(jīng)相繼頒布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與《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jiān)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文件。而在此基礎上,2023年《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的正式出臺,為信用修復工作提供了詳盡且具操作性的指導方針。
各地方政府也再積極響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了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政策措施,現(xiàn)如今更是一起共同推動信用修復“一件事”服務模式有效落地。而信用修復“一件事”的關鍵,就在于可以為失信主體提供清晰的修復路徑、便捷的申請渠道和高效的辦理服務,幫助企業(yè)及時糾正失信行為,然后能夠重新獲得市場和社會信任。那么信用修復“一件事”服務辦理的話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這要從多個方面講起。
一、基本材料
1.信用修復申請書:失信行為的具體原因以及已采取的糾正措施。
2.守信承諾書:承諾在信用修復完成后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堅持誠信經(jīng)營。
3.主體資格證明:用于核實申請人身份及經(jīng)營資質(zhì)的有效證明文件,一般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二、特定申請材料
1.行政處罰信息修復:
a.申請人需提供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原件或經(jīng)官方認證的復印件。
b.繳納罰款的收據(jù)、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整改完畢證明等。
2.經(jīng)營異常名錄信息修復:
a.如果因為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而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申請人需補充提交完整的年度報告及相關財務報表。
b.如果涉及企業(yè)住所或經(jīng)營場所的變更,還需提供變更通知書及相應的住所證明材料。
3.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修復:
a.履行義務與消除影響證明。
b.為證明申請人已深刻認識到失信行為的嚴重性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再犯,還需提供一定期限內(nèi)未再受到類似行政處罰的證明材料。
三、授權委托與代辦人身份
若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信用修復事項,可選擇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在此情況下,除上述材料外,還需額外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